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錢春弦)我國正加快步伐,探索以制度建設實現城市與鄉村、中國與世界、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旅游”。
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旅游業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可以在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城鄉和諧,推動中外文化交流、促進世界和諧以及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方面大有作為,在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國家開始在制度建設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近年來,我國各地農村旅游發展迅速。目前鄉村旅游景區點年接待游客超過3億人次,旅游收入超過400億元。鄉村旅游已經成為旅游業新的成長點,成為帶動農村脫貧致富的一個亮點。但我國農村旅游總體上處于起步階段,面臨制度建設挑戰。
在確立2006年中國鄉村旅游年主題后,國家旅游局發布《關于促進農村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開始進行農村旅游的政策研究。邵琪偉說,這將觸及諸如農戶聯合合作、外來資金投入、資源開發多元化等問題,涉及利益主體權益保障機制、農村土地政策和商業開發利用的銜接、其他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的利用補償等層面上的問題,其實質是探索解決我國城市和農村兩種不同的經濟形態和制度對接中的矛盾。
2005年,我國公民出境旅游人數達3100萬人次,居亞洲第一位。世界旅游組織預測,到2010年將達到5000萬人次。如此眾多的中國公民出國出境旅游,是對我國旅游者文明素質的嚴峻考驗。
在此情況下,2006年10月3日,中央文明辦和國家旅游局公布《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國家將建立健全教育機制、激勵機制、約束機制、督查考核機制和測評體系,推動各地修訂完善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職業規范、學生守則等具體行為準則,把文明旅游基本要求滲入社會管理之中。
隨著我國公民環境意識的覺醒,協調旅游業發展與環境保護,使旅游業成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呼聲日高。不久前,國家旅游局與建設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首次就發展生態旅游聯合召開會議強調,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國家旅游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旅游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并加快相關法規建設,依法規范生態旅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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